船舶停靠代理公司(船舶代理公司如何收费)
发布时间:2024-09-26阅读次数:77

厦门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是国企吗

不是。厦门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该公司是中国厦门港第二大班轮代理公司,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专业代理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及台湾海峡两岸直航船舶,与全球20强班轮公司、上千家货主企业及广大物流供应商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

简介:厦门联合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成立于2008年06月17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在福州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等。

中国厦门外轮代理有限公司,作为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成立最早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由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联合经营,已有五十载历史。其秉持以人为本,追求完美服务;以诚为先,谋求共同发展的经营理念,与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数千家航运及经贸企业建立了紧密联系。

船舶代理(三)委托时间和委托人主次地位

1、长期代理通常在船舶经常停靠的港口与代理人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代理期间内所有属于委托方或由委托方经营的到港船舶的在港业务,这种代理关系可以保持稳定和高效。航次代理则针对不经常来港的船舶,每次来港前由船公司逐船逐航次委托代理人办理在港业务。

2、所以,按照代理关系中委托人的主次地位划分,在中国还存在着所谓第二方委托代理的代理关系形式。

3、二)按照委托,克尽职责,维护委托人的正当权益,履行承担的义务; (三)指导被代理的船公司、船只和船员遵守中国有关的法令规章,并协助主管当局处理船公司、船舶和船员的违法、违章事宜; (四)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欺诈活动和使用不正当手段或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进行非法竞争。

4、【答案】:(1)按代理期间的长短划分,可以分为长期代理和航次代理。(2)按所代理船舶的营运方式划分,可以分为班轮运输代理和不定期运输代理。

5、代理行为需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但合同法的引入引入了国际统一的灵活性,如隐名代理和委托人介入权的规定,但仍强调在隐名代理下,受托人的行为需基于委托人的授权。

南京有哪些航运公司

1、南京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是南京地区一家重要的航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国内外船舶运输业务,涵盖了散货、集装箱等多种货物运输方式。其业务范围广泛,包括全球航线开发和船舶管理等多个方面。南京港华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主要提供船舶代理服务,包括船舶进出港口的代理、报检、报关等业务。

2、南京远洋运输有限公司:这家公司是南京地区一家专业从事远洋运输的企业,主要经营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业务,拥有丰富的船舶管理经验和专业的船员队伍。其业务范围涵盖全球多个主要航线,与国内外众多港口有着紧密的合作关系。

3、南京江海航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国内沿海航线的水路运输业务。该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航运服务,在江苏地区具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其在船舶管理、物流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连云港航运公司作为连云港市的代表性航运企业,在国内外贸易货物运输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

4、远洋航运业务 南京港积极拓展远洋航线,加强与世界各地港口的联系。目前,南京港已有多条国际航线,覆盖亚洲、欧洲、非洲等多个地区。这些航线的开通,为南京及周边地区的出口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海运通道,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5、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团队由经验丰富的领导者组成,他们各司其职,共同推动公司发展。董事会的决策层由刘锡汉担任董事长,他负责公司的整体战略方向。朱宁作为副董事长,提供重要的辅佐和建议。李万锦不仅是董事,更是公司的总经理,全面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6、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外运长航)是国务院国资委直属管理的重要国有骨干企业之一,是以综合物流、航运和船舶工业为主营业务的大型国际化现代企业集团。在南京的是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地址南京中山北路324号 (就在大桥南路家乐福超市边上)14层米黄色的油运大厦。

上海新海丰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1、在运力方面,海丰国际是中国最大的民营集装箱运输企业,位列中国外贸集装箱运输行业综合排名第三名。在陆上物流方面,海丰国际的经营范围包括货运代理、船舶代理、船舶经纪、堆场及仓储、集卡运输及报关报验等。公司在青岛的前湾国际物流工业园已建成现代化设施,体现了其在陆地物流领域的专业实力。

2、海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其在国际航运和物流领域的核心投资为特色,是一家涉足多个领域的国际投资控股公司。该公司主要业务涵盖集装箱班轮运输、综合物流、报关、船舶代理、船舶经纪和船舶管理等多个方向。旗下三大业务集团分别为海丰航运、海丰物流和海丰投资,各自在行业中占据重要地位。

3、在服务方面,海丰船代在多个主要港口如中国、香港、日本等提供船舶代理服务,以新船、快速航速、精准班期和良好的箱况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在繁忙的贸易环境中,他们为客户提供了时间和质量上的竞争优势。

船舶代理(一)班轮运输船舶代理人

在班轮运输中,班轮公司往往委托船舶总代理人处理在停靠港口的业务。总代理人的职责、权限由班轮代理合同条款规定。总代理主要负责为班轮制作船期广告、开展揽货工作、办理订舱和收取运费、制作运输单据、代签提单、管理船务及集装箱工作,以及在费率及营运业务方面与政府主管部门和班轮公会合作。

班轮运输船舶总代理人指:班轮运输中,班轮公司在班轮停靠的港口委托的总代理人。其权利与义务通常由班轮代理合同的条款予以确定。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可以有两种:第一,是在有关港口设立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的分支机构,第二,是由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委托在有关港口的专门从事代办船舶营运业务和服务的机构或个人代办船舶在港口的有关业务,即委托船舶代理人代办这些业务。

班轮运输代理人专司于定期航线的船舶代理工作,他们的服务内容通常包括船舶的装卸、货物处理、报关报检等,确保货物在班轮运输过程中顺畅进行。另一方面,不定期船舶运输代理则主要处理非定期航线的船舶事务,如临时租船、货物运输协调等,他们的工作更为灵活且响应性更强。

【答案】:(1)按代理期间的长短划分,可以分为长期代理和航次代理。(2)按所代理船舶的营运方式划分,可以分为班轮运输代理和不定期运输代理。

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者和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应当将其在中国境内的船舶代理人、签发提单代理人在交通运输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公布事项包括代理人名称、注册地、住所、联系方式。代理人发生变动的,应当于有关代理协议生效前7日内公布上述事项。